南北河、后塘河沿岸截污納管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發布時間:2017-08-07 來源:招標代理部
1.招標條件
項目業主: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東勝街道辦事處
招標人: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東勝街道辦事處
招標代理人:寧波市斯正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南北河、后塘河沿岸截污納管工程
項目批準或備案機關及文號:鄞發改【2017】64號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鄞州區東勝街道
項目規模:新建排水管約580米、排水井及溢流井68座、提升井3座和現有道路、人行道、綠化等拆除及修復等(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結構層數:/
項目總投資:/
工程造價(暫估):94.2380萬元
資金來源及出資比例:財政資金
招標范圍 :對南北河、后塘河沿岸截污納管工程的施工總承包(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標段劃分數量及方式:1個
允許投標的標段數:1個
質量控制目標:國家施工驗收規范一次性驗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40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投標人須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
3.1.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3投標人在寧波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中須具有C級及以上信用等級(以開標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統提供的信息為準);
3.1.4企業注冊在浙江省行政區域以外的投標人,須通過浙江省住房和城市建設廳的備案登記;
3.1.5投標人須在系統錄入信息的,相關內容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在系統中審核通過;
3.1.6人工工資擔保須在系統中顯示:
①已在寧波市行政區域內審核通過(適用于企業注冊地為寧波市大市范圍內的投標人);
②已在寧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區審核通過(適用于企業注冊地為寧波大市范圍外的投標人)。
3.2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3.2.1擬派項目經理資格須具備注冊建造師(含年齡在60周歲以下的臨時建造師)貳級及以上,并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注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
3.2.2擬派項目經理須在系統錄入信息的,相關內容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在系統中審核通過;
3.2.3擬派項目經理無正在寧波市鄞州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曝光臺公示的不良行為記錄和被鄞州區外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其投標資格且在處罰期內的不良行為記錄。
3.2.4擬派項目經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項目,具體任務量控制必須符合《寧波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項目管理人員配備管理辦法》(甬建發[2016]200號)文件規定;
3.3其它要求:
3.3.1擬派項目經理在“寧波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有未解鎖項目的,視同有在建項目。因特殊情況未能解鎖的,須在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中,提供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相關機構確認的項目竣工證明材料;
3.3.3專職安全員不少于1名。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投標人及擬派項目經理無不良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界定的范圍為:國家、浙江省、寧波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停止投標活動且處在被停止投標期間內);
3.6開標結束后,招標人將通過鄞州區檢察院的查詢系統對中標候選人及其擬派的項目經理自2014年1月1日至今的行賄犯罪記錄進行查詢,若有行賄犯罪記錄,則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
4.資格審查方式
資格后審
5.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載招標文件電子版(電子版內容包含:招標文件專用條款、工程量清單及編制說明、圖紙、招標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7月版))。
招標文件售價:每套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該費用須在遞交投標文件后投標截止時間前支付給招標代理機構,否則,招標人將拒絕其投標。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7年 8 月 14 日 9 時30分(北京時間)
地點:寧波市鄞州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區四明東路588號,鄞投大廈內,具體受理場所詳見當日公告欄)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東勝街道辦事處
聯系人: 陳工
招標代理人:寧波市斯正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寧波市寧穿路566號創意三廠3#樓2樓
經辦人:徐春杰
電話:0574-8715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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